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項目名稱:屯溪區(qū)村落徽州保護和利用(一期)項目-南溪南村村落振興工程-鄉(xiāng)村振興“黃山樣板”南溪南之夜項目(EPCO)
原項目編號:HJAGC2024G061
原公告日期:2024年4月8日
二、公告內(nèi)容(更正事項、內(nèi)容及日期等)
各潛在投標人:
1、本項目招標文件第2章投標人須知中投標人須知前附表7.3.1履約保證金:1.是否收取履約保證金:√ 是,金額8:中標工程建安費的2%?!?”為對應腳注:政府投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繳存比例不得超過中標合同金額的2%的內(nèi)容。本項目履約保證金金額為中標工程建安費的2%;
2、本項目招標文件第3章評標辦法:√評標辦法一:適用于含方案深化設計的評分規(guī)則的評標辦法前附表中初步評審前附表里3響應性評審標準的投標承諾:6.招標人認為需要承諾的其他事項:(14)運營方承擔前期項目運營推廣以及人員勞務等運營成本,簽訂本合同后,并為項目運營提供運營保證金40萬,保證金以保函等形式提供(具體詳見運營合同)。調(diào)整為:(14)運營方承擔前期項目運營推廣以及人員勞務等運營成本,簽訂本合同后,并為項目運營提供符合招標人要求的運營保障(具體詳見運營合同);
3、本項目招標文件第4章合同主要條款里運營合同中第九條經(jīng)營效益責任:9.1 由于項目采用EPCO模式,乙方作為該項目牽頭單位,運營方承擔前期項目運營推廣以及人員勞務等運營成本,簽訂本合同后,并為項目運營提供運營保證金40萬,保證金以保函等形式提供。調(diào)整為:9.1 由于項目采用EPCO模式,乙方作為該項目牽頭單位,運營方承擔前期項目運營推廣以及人員勞務等運營成本,簽訂本合同后,并為項目運營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運營保障。(本條在簽訂合同前甲乙雙方協(xié)商確定)
其他不變。
注:此公告視同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黃山市屯溪區(qū)昱城文化旅游發(fā)展有限公司
黃山市幸福篁南集體經(jīng)濟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黃山市屯溪區(qū)
項目聯(lián)系人:周先生 電話:0559-2321361
招標代理機構:杭州廣廈建筑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黃山市屯溪區(qū)湖邊路2號(徽建控股集團7樓-1)
項目聯(lián)系人:章工/李工 電話:0559-2510306
招標人:黃山市屯溪區(qū)昱城文化旅游發(fā)展有限公司
黃山市幸福篁南集體經(jīng)濟管理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杭州廣廈建筑咨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