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區委、區政府辦公室印發的《組建黃山市屯溪區國有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實施方案》(屯辦[2020]24號)規定,結合運營工作需要,屯溪區國投集團擬采用比選擇優辦法內部推選經營層副總經理初步人選2名,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比選原則
比選按照公平公正、擇優選用、統一組織的原則進行。
二、比選范圍和崗位
面向區國投集團及下屬子公司(區城建投公司、區國投公司、江南融資擔保公司)在崗人員,通過比選擇優辦法內部推選經營層副總經理初步人選2名。
三、報名資格
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
(四)中共黨員;
(五)年齡在50周歲以下(1971年1月31日以后出生),已經擔任集團子公司管理層的,可放寬到52周歲(1969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六)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七)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八)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比選程序
比選工作按照發布公告、報名和資格審查、面試、公示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
于2021年1月25日起在區城建投公司網站上發布《黃山市屯溪區國投集團采用比選擇優辦法內部推選經營層副總經理初步人選公告》。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21年2月1日8:00至2021年2月2日17:30工作時間,逾期不再補報。報名和資格審查步驟如下:
1.報名者按照要求填寫《屯溪區國投集團采用比選擇優辦法內部推選經營層副總經理初步人選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報考人員所填寫信息應當真實、準確、規范,凡因弄虛作假等原因致使報考資格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給予取消相應資格等處理。
2.報名需事先征得所在公司同意,各公司要在《報名表》相應位置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
3.報名時須持審核蓋章后的《報名表》及相關證明材料(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寸近期彩色照片2張等)。
4.經報名、資格審查的合格人員全部進入面試環節。為確保選聘人員質量,報名人數與比選崗位計劃數的比例達不到2:1的,經比選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可按一定差額比例進入面試。
(三)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具體時間、地點等另行通知。
面試工作由比選工作領導小組按照規定要求組織實施。面試成績(滿分100分)當場向參加面試人員公布。為保證人選質量,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進入下一程序。
(四)確定初步人選
比選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崗位數,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推選2名建議人選(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同時列入),提交集團公司黨委、董事會研究,報區財政局(國資委)審核。
五、有關事宜
本方案由集團比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監督電話:0559-2325861(集團紀委)
聯系電話:0559-2325890
附件:《屯溪區國投集團采用比選擇優辦法內部推選經理層副總經理初步人選報名表》
黃山市屯溪區國有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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